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3-053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部分已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4,886,958.89 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全部判决,暂时无
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号),蒋国健、夏明珠、何劲夫等 11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请民事诉讼,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已开庭,尚未判决。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2 月 7 日期间,公司通过法院专递邮件共计收
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出具的 5 张《传票》,
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通过法院专递邮件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
北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鄂民辖 147 号)。贾红辉、蔡舟玲、杨木林、余国强、陈小玲、杨成社等 71 名投资者(共分六批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请民事诉讼。
截至本公告日,涉及武汉中院的案件已全部开庭,已收到《民事判决书》3份,《民事裁定书》10 份。涉及湖北高院的案件尚未开庭。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申请的基本情况
1、原告:贾红辉、蔡舟玲、杨木林、余国强、陈小玲、杨成社等 71 名投资者(共分六批次)
2、被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 1 号
3、受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涉及武汉中院的案件已全部开庭、涉及湖北高院的案件尚未开庭。
二、本次新增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鄂证调查字 201904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 月 3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号)。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和市
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0]10 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由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调查完毕,并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号)。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
(鄂结案字[2021]5 号)。鉴于相关行为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依照 2009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湖北监管局
决定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上述案件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号)。
贾红辉、蔡舟玲、杨木林、余国强、陈小玲、杨成社等 71 名投资者认为,因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基于此,71 名投资者共分六批次先后向武汉中院及湖北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诉讼请求
贾红辉、蔡舟玲、杨木林、余国强、陈小玲、杨成社等 71 名投资者要求判令中珠医疗赔偿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 14,886,958.89 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三、本次新增诉讼中已收到判决及裁定的情况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期间,公司共收到武汉中院出具的《民
事判决书》3 份,《民事裁定书》10 份,涉及金额 2,721,407.06 元。其中被驳回
全部诉讼请求 3 人,准许撤诉 9 人,因未及时到庭按撤诉处理 1 人。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开庭次序 原告姓 诉讼标的额 开庭日期 一审结果
名
1 第 2 批案件 芮柏会 61,795.34 2022/12/2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 第 2 批案件 王惠 10,000.00 2022/12/2 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
3 第 3 批案件 蔡舟玲 10,000.00 2022/12/28 准许原告撤诉
4 第 3 批案件 陈宇 10,000.00 2022/12/28 准许原告撤诉
5 第 3 批案件 殷梦华 10,000.00 2022/12/28 准许原告撤诉
6 第 3 批案件 周文彬 10,000.00 2022/12/28 准许原告撤诉
7 第 5 批案件 余国强 237,536.62 2023/2/8 准许原告撤诉
8 第 5 批案件 王靖夷 16,464.86 2023/2/8 准许原告撤诉
9 第 5 批案件 潘宝兰 4,302.58 2023/2/8 准许原告撤诉
10 第 5 批案件 董健 37,536.00 2023/2/8 准许原告撤诉
11 第 5 批案件 马小蠡 10,418.00 2023/2/8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12 第 5 批案件 王建荣 125,181.66 2023/2/8 准许原告撤诉
13 第 6 批案件 陈小玲 2,178,172.00 2023/4/3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合计金额(元) 2,721,407.06
四、本次新增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全部判决,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民事判决书》;
3、《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