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1-005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相应的修订及规范(以下简称“本次修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第九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修订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备案事宜,及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修订内容进行文字等调整。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5、《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
1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六)听取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流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确定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
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 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关联交易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达到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
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 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
对外投资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提供担保、资产抵押、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权债务重组、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关联交易等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达到下列标准之
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3、交易产生的 对外投资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4、交易标的(如股权)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3、交易产生的
过 5000 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4、交易标的(如股权)
净利润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对外担保事项:1、单笔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过 5000 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净利润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2 对象提供的担保;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 对外担保事项: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经审计净资产 5%的担保;
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过 5000 万元以上;6、交易所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等事项:一年内所涉资产总额或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者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