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0-116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罢免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0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罢免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罢免崔志刚先生的公司总裁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罢免理由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罢免高级管理人员的函》,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崔志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以来,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在面对公司退市风险,没有充分关注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按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汇报工作,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等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方案,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公司负有的勤勉义务,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罢免公司总裁的议案》,我们审查阅读了相关议案及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杨振新、独立董事曾艺斌认为:鉴于崔志刚先生已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议罢免崔志刚先生公司总裁职务,罢免理由充分,罢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
罢免崔志刚先生公司总裁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耿万海认为:公司大股东提出如此荒唐的议案是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出于打击报复的缘故。本人表示坚决不同意。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结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崔志刚先生已经不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意罢免崔志刚先生的公司总裁职务。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