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18-08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珠集团”)持有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
或“公司”)588,294,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2%,为公司第一大
股东。因中珠集团认购“兴业信托 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
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增持中珠医疗股份,中珠集团与云
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及实际控
制人许德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88,294,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利42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票22,607,81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13%;许德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565,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合计持有股份620,468,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合同约定中珠集团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9,928,696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赠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中珠医疗实际控制权变更。中珠医疗目前生产经营
稳定。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收到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珠海中珠集团股 5%以上第一 588,294,991 29.52% 协议转让取得:231,616,000股
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 非公开发行取得:356,678,99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云南国际信托有 22,607,810 1.13% 因中珠集团认购“兴业信托 兴津浦鑫13号集
限公司-云信增 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利42号证券投 司设立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利
资单一资金信托 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增持中珠医疗股
份,形成一致行动人。
许德来 9,565,640 0.48% 是中珠集团、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
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的实际控制人
合计 32,173,450 1.6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 (元/股) 露日期
云南国际信托有 22,607,810 1.13% 2018/7/4~ 3.40-3.62 2018年7月17日
限公司-云信增 2018/7/5
利42号证券投资
单一资金信托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来源 拟减持原因
区间
珠海中珠集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18/8/8~ 按市场 协议转让 根据合同约
团股份有限 19928696股 过:1% 持,不超过:2019/2/4 价格 定进行减持
公司 19928696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2016年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中珠集团承诺: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中珠医疗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中珠集团将根据公司股价情况、市
场情况等因素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中珠医疗实际控制权变更。中珠医疗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三)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中珠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