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2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四)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合同尚未签订,本资管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本资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中珠控股股票。
(四)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9亿份,按照120:23:37设立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资管计划优先级份额、中间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前海开源中
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五)本资管计划设立后的存续期内(不少于12个月),优先级份额约定的年预期收益率为7.3%,清算时一次性付息(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确定的为准,下同)。如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一年提前终止,则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按照一年计算。如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满一年后提前终止,则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按照7.3%的年预期收益率及实际存续天数计算。中间级份额的约定的年预期收益率为10%,清算时一次性付息(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确定的为准,下同)。如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一年提前终止,则中间级份额的预期收益按照一年计算。如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满一年后提前终止,则中间级份额的预期收益按照10%的年预期收益率及实际存续天数计算。本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计划优先级份额和中间级份额投资本金及收益的差额补足义务人及补仓义务人。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六)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中珠控股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
月内,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中珠控股股票的购买。
(七)以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9亿元和公司2016年4月19日的收盘价15.23元/股测算,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上限约为59,093,893股(根据实际情况会有偏差),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9.27%。
(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予以实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目录
释义......7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9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10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11
七、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5
八、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6
九、 分红收益和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7
十、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8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1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中珠控股/公司/本公司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划
本计划草案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大会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中珠控股的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本资管计划 前海开源中珠控股员工持股1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珠控股股票、公司股票 中珠控股A股普通股股票
委托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资管机构、管理人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法》/《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章程》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四)大股东兜底原则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除董事、监事外,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不超过100人,含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单个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8,500万元。持有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出资额 占本次员工持
序号 持有人 公司担任职务
(万元) 股计划的比例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 许德来 董事长 1,800.00 9.73%
2 叶继革 副董事长 1,469.00 7.94%
3 陈小峥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1,469.00 7.94%
4 颜建 副总裁 1,469.00 7.94%
5 罗淑 董事兼副总裁 1,469.00 7.94%
6 刘志坚 财务总监 1,162.00 6.28%
7 杨京生 监事 1,461.00 7.90%
8 其他员工 - 8,201.00 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