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4-015 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意向收购隆林捷尧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2011年12月6日,中珠控股和王文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由中珠控股
收购王文孟先生所持有的隆林捷尧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隆林捷尧”)68%
股权;2013年6月13日,中珠控股就与王文孟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广西壮族自治
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并得到法院裁定执行;2013年7月22
日,百色中院对该案正式立案,并于2013年11月19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现该案
正在一审期间。
为减少上述诉讼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珠控股
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集团”或“控股股东”)拟
在上述诉讼事项法院判决后,以不低于投入成本4205万元收购中珠控股持有的隆
林捷尧公司68%股权和债权。具体协议待法院判决后按照法定的程序签订。
因中珠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珠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权意向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两位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李勇军先生在董事
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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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贰佰玖拾贰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凭
资质证经营);实物租赁;为个人及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复开展
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98>44号文执行);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仪器仪表、金属材料。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企业名称:隆林捷尧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3日
3、住所:隆林县新州镇龙山街123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王文孟
7、主营业务:矿产品购销[国家限制经营的矿产品除外]※(凡涉及许可证的
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隆林捷尧公司68%股权,中珠控股与王文孟股权转让纠纷
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于2013年11月19日进行
了开庭审理,现该案正在一审期间。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是为减少上述诉讼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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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中珠控股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拟在上述诉讼事项法院判决后,以不低于投入成
本4205万元收购中珠控股持有的隆林捷尧68%股权和债权。具体协议待法院判决
后按照法定的程序签订。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陈德全先
生、李勇军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控股股东对公司所持隆林捷尧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
收购,该诉讼事项目前正在法院的审理中,尚未判决。控股股东拟在诉讼事项法
院判决后,以不低于投入成本4205万元进行收购,该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体现了控股股东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决心。同意
本事项在法院判决后,公司再履行相应的程序进行转让;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低于投入成本
4205万元进行交易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意向协议书》。
3、中珠控股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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