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4-008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新泰达公司70%股权、专利权
及药品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或
“本公司”)为获得“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生物药品《新药证书》、
《药品注册批件》以及未来药品产业化收益,公司经与黄文林协商,决定以广州
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州新泰达”)与广州达博生物制品有限公
司(下简称“广州达博”)签定的《专利及药品项目转让协议》为前提,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收购黄文林持有的广州新泰达公司70%股权,以及广州新泰达公
司将拥有的广州达博公司的“一种人血管内皮细胞生长抑制因子的重组病毒”专
利、药品项目相关成果及未来产业化收益。
2、公司本次收购涉及“一种人血管内皮细胞生长抑制因子的重组病毒”发
明专利及“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无形资产,以及基于专
利开发的“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该开发的药品是国家Ⅰ类新药,2010
年获得第十届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生物医药------
抗癌基因治疗药物。
3、广州新泰达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广州达博公司承诺将“一种
人血管内皮细胞生长抑制因子的重组病毒”专利权、依据该发明专利派生的专利
及技术,新药“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的全部临床试验总结成果、相应
技术,及后续可能取得的《新药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预期利益全部转让给
广州新泰达公司。
4、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新泰达公司进行
审计,并出具信会师鄂报字〔2014〕第40001号《审计报告》;聘请中京民信(北
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州新泰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京
信评报字(2014)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5、广州新泰达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州达博公
司所持“一种人血管内皮细胞生长抑制因子的重组病毒”发明专利及“重组人内
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京信评报字
(2013)第086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珠控股需分期支付黄文林所持广州新泰
达公司70%股权转让款1050万元;分期对新泰达进行增资及履行新泰达对广州
达博公司无形资产的支付义务,支付金额15050万元。
7、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中珠控
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股权收购、专利权及药品项目受让的相关
事宜。
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以广州新泰达公司与广州达博公司签定的《专利及药品项
目转让协议》为前提,因而需协调各方履行协议及承诺,完善相应的法律手续。
2、“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已完成Ⅰ期、Ⅱ期临床试验,已获得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Ⅲ期临床批件,目前正按计划在临床试验中,但专利及药
品项目能否投入应用需经严格试验后方可确定,后续是否能取得《新药证书》、
《药品注册批件》等也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Ⅲ期临床批件审批结论“Ⅱ期临床试验中的PFS
(Progression-Free-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和TTP(Time-to-Progression,
疾病进展时间)试验组虽优于对照组,但OS(Overall Survival,总生存时间)
没有明显改善,对于自然病程只有8-10个月的患者来说,OS的延长相对更为重
要且更有意义。”目前Ⅲ期临床正在进行中,结论存在不确定性。
4、鉴于本次收购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手续且药品项目存在上述不确定性,
因此本次投资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与相关各方保持
沟通,督促各方履行相关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1月23日,中珠控股为获得“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生物
药品《新药证书》、《药品注册批件》以及未来药品产业化收益,公司经与黄文林
协商,决定以广州新泰达公司与广州达博公司签定的《专利及药品项目转让协议》
为前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黄文林持有的广州新泰达公司70%股权,
以及广州新泰达公司将拥有的广州达博公司的“一种人血管内皮细胞生长抑制因
子的重组病毒”专利、药品项目相关成果及未来产业化收益。
本次股权收购、专利权及药品项目的受让,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广州新泰达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信会师鄂报字〔2014〕第40001
号《审计报告》。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州新泰达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京信评报字(2014)第001号《资产评估
报告》,经评估,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3
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1,553.51万元,双方约定70%股权交易
价为1050万元,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分期支付。
广州新泰达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州达博生物制
品有限公司的“一种人血管内皮细胞生长抑制因子的重组病毒”发明专利及“重
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京信评报
字(2013)第086号《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广州达博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