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2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5 号),济川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431,600 张,票面金额:100 元/张,发行总额:
84,316 万元,发行费用 1,521.7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794.23 万元,
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3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 11 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32,114.23 万元对济川有限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 100%的股份。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50,680.00 万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科制药 100%的股份。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7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 号文
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329,8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04,999,983.48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1,227,952.1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3,772,031.38 元。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 年 10 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1,151,772,031.38 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 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 元对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 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
减:以前年度累计 结余补充流动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银行理财收益)扣除手 减:本年度投入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注)
已使用金额 资金
续费净额
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794.23 3,864.44 82,529.96 793.51 3,335.20 0.00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38,377.20 12,499.33 34,539.35 19,538.13 21,187.00 75,612.05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 年 11 月,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签
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9 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
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
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 年 8 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单位 备注
12 月 31 日余额
民生银行泰兴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606307075 2017 年 11 月 27 日 829,341,698.11 - 本公司 注 1
2017 年 12 月 5 日 35,010,000.00
工商银行泰兴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1115926029300312184 2017 年 12 月 6 日 100,000,000.00 - 济川有限 注 3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86,132,343.39
工商银行泰兴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1115926014400008120 - 济川有限 注 2
2017 年 12 月 4 日 415,000,000.00
民生银行泰兴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60666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