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 年 十二 月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三、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 济川药业办公楼会议室
主 持 人:曹龙祥
序号 会议议程
一 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签到、就座,律师核查参会股东资格
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及代表股数;介绍公司参会董事、监事及列席高级管理
二
人员;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三 主持人提名监票人、计票人,由过半数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宣读议案,提请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
回收表决票,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通过交易系统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主持人宣布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六
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序号 会议议程
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资料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股东行使上述权利应当遵守大会秩序,每次股东发言和质询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议案。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七、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主持人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15 万股。上述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完成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922,418,160 股减少至 921,716,660 股。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
批)的议案》。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本次授予 28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
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21,716,660 股增加至921,996,660 股。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 万股。上述限制性
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完成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921,996,660 股减少至 921,806,660 股。
据此,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2,241.816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2,180.6660 万元,总股本由 92,241.8160 万股变更为 92,180.6660 万股。
二、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1
币92,241.8160万元。 币92,180.6660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92,241.81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92,180.66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92,241.8160万股。 构为:普通股92,180.6660万股。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
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3 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
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 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
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容:
4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兼职等个人情况; 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 (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关联关系; 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三)是否存在《上海证券交
量;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情形;
所惩戒。 (四)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量;
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