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3-007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荣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901 号”审计报告,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70,754,633.98 元,2022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836,219,201.55 元。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 984,108,981.6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 母 公 司 本 年 度 无 需 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11,792,991.27元,减去母公司已派发现金股利604,029,771.00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491,872,201.94 元。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1,822,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80 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 811,203,500.80 元(含税)。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监事会
提名丁永春先生、周新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地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拟定公司第十届监事在2023年的薪酬标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细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了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