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17-080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减持计划公告前,周国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1,44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截止本公告日,周国娣女士仍
持有公司股份11,08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周国娣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21,440,299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
司于2017年12月9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编号:2017-079号)。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周国娣女士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
12月 2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股票合计
10,35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17年12月21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或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周国娣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周国娣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周国娣
(二) 股东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公告前,周国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44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5%。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股份。该部分
股份已于2016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止本公告日,周国娣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11,08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37%。
(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周国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济川控股全资子公司西藏济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龙祥先生以及西藏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除周国娣女士外,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均未有减持公司股份。
(四)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编号:2017-079 号)。周国娣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40,2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8,096,239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6,192,479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减持价 减持股份数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格(元/ 减持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称 股) (股) 本的比例
(%)
周国娣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14日 35.00 2,950,000 0.36
周国娣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19日 35.50 3,651,300 0.45
周国娣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20日 35.60 1,400,000 0.17
周国娣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21日 35.60 2,350,000 0.29
合计 - 10,351,300 1.28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周国娣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40,299 2.65 11,088,999 1.37
(三) 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一)周国娣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周国娣女士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周国娣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