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79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新增累计诉讼(仲裁)金额 87,128.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861,793.57 万元的 10.11%,
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84,348.01万元,累计已结诉讼、
仲裁案件金额为 2,780.37 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134.47
万元,累计被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86,993.91 万元。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大部分案件尚在诉讼及仲
裁过程中,暂无法全面及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临 2022-053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止 2022 年 9 月 14 日,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共计 594 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86,207.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861,793.57 万元的 10.003%。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新增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共计 190 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87,128.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861,793.57
万元的 10.11%,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84,348.01 万元,累
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2,780.37 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为 134.47 万元,累计被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86,993.91 万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累计情况统计
(一)案件类型及阶段汇总统计
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已结案件 未结案件
案由 诉讼/仲裁金额 待开庭/一审/仲裁阶段 二审阶段
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纠纷 746.81 26,074.48 -
商品房买卖/租赁合同纠纷 593.62 520.82 -
劳动争议 10.50 174.83 -
服务合同纠纷 164.34 274.18 -
权益纠纷 - 3.23 -
债权纠纷 - 16,327.00
其他纠纷 1,265.10 40,973.47 -
合计 2,780.37 84,348.01 -
(二)案件情况明细
序 受理时间 诉讼(仲裁)涉 案件进
号 案件类型 (送达时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及金额(万元) 展阶段
间)
1 其他合同纠纷 2022-9-15 上海挚新投资 重庆东展实业有限公司等 39,521 仲裁
管理有限公司 10 家公司
2 债权纠纷 2022-12-2 浙商银行成都 成都睿至天同置业有限公 16,327 一审
分行 司等 7 家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 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
3 /采购合同纠 2022-11-28 邵江彪 公司、上海东霖房地产开 11,811 一审
纷 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 宝业湖北建工 杭州创蜀房地产开发有限
4 /采购合同纠 2022-9-19 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6,140 一审
纷
建设工程施工 湖北亿盛系统 武汉东原润丰房地产开发
5 /采购合同纠 2022-11-10 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200 一审
纷
其余单笔诉讼/仲裁金额小于 1000 万的主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9 笔) 134.47
其余单笔诉讼/仲裁金额小于 1000 万的被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176 笔) 11,994.91
二、主要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1、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东展实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的其他
合同纠纷案:
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为,该公司曾代表相关基金与我司各关联公司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共出资3.5亿元用于投资我司两个房地产项目,期限1年,到
期后由公司子公司重庆东展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回购其投资份额以实现投资退出。
该公司认为投资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就回购款支付事项达成一致。其遂向上海仲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重庆东展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回购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的支付责任;各相关方并分别承担对应责任。
仲裁请求: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重庆东展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回购款及违约金,
并承担保全费、仲裁费,相关方分别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差额补足责任;申
请人请求对质押股权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范围内优先受偿;以及其他
相关请求等。
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案。
2、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诉成都睿至天同置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的债权纠纷
案: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与成都睿至天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认为成都睿至天同置业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浙商银行项下
贷款本息,要求成都睿至天同置业有限公司归还贷款本息(含罚息、复利)并实现相关方担保债权。目前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完成了贷款的展期。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息并实现其担保债权,同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3、邵江彪诉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邵江彪作为公司上海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上海东原奉贤区庄行项目的分包方,诉总包方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项目公司后,未足额支付全部工程款。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同时承担诉讼费用等;要求项目公司上海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第1、2项付款义务承担责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4、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杭州创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杭州创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项目一期总包工程,2022年7月7日,双方签署了《备忘录》,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杭州创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仅按期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未按规定支付。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及逾期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5、湖北亿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武汉东原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9年10月20日,湖北亿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东原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被告所开发的洪山区白沙洲片区胜利项目四期地块住宅小区消防工程签订《武汉东原胜利项目四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以全费用综合包干承包形式承接被告胜利项目四期消防工程。原告以已保质按时完成工作,并向被告交付工程,而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价款为由,要求被告支付剩余价款及质保金。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支付诉讼费。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已受理本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尚未结案,且金额较大的主要为债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其他纠纷,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