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9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876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 2020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日,授予 123 名激励对象共计 13,436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36 万股,占公司计划公告日或
授予日总股本 2,435,976,284 股的 5.52%。
3、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23 人,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48 元。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
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
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激励成本。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 A B+ B B- C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如激励对象个人半年度或年度考核结果为 A、B+、B、B-,激励对象可全额
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最近两期考核结果均为 C, 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总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数的比 告日股本总
(万股) 例% 额的比例%
1 罗韶颖 董事长、总裁 400 2.98 0.16
董事、常务副
2 杨永席 1,400 10.42 0.57
总裁
董事、副总裁
3 易琳 900 6.70 0.37
兼财务负责人
4 刘琦 副总裁 200 1.49 0.08
5 王骏 董事会秘书 50 0.37 0.02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18 人) 10,486 78.04 4.30
合计(123 人) 13,436 100.00 5.52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0 年 8 月 31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01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 117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19,056.48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2,876.00 万元,6,180.4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64,736,284.00元,总股本为 2,564,736,284 股。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办理完成,登记限制
性股票 12,876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435,976,284 股增加至 2,564,736,284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说明本次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33,600,000 1.38 128,760,000 162,360,000 6.33
无限售流通股 2,402,376,284 98.62 0 2,402,376,284 93.67
股本总计 2,435,976,284 100.00 128,760,000 2,564,736,284 100.00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
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
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
增加。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