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12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实施背景和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物业发展平台,旗下“东原物业”品牌不断升级服务质量,逐步突破传统业务模式,在外拓和增值业务两方面发展迅速,为进一步完善东原澄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东原澄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拟实施本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二、实施原则
以激励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三、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澄方”)。四、激励对象
东原澄方及旗下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的核心人员共计13名。上述激励人员不涉及在上市公司任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入职情况、年度考核业绩、岗位价值、工作职级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和激励份额。
五、激励方式
激励对象出资入伙有限合伙企业,通过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对东原澄方进行增资。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成立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
本次股权激励人员出资入伙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参与东原澄方股权激励
的持股平台,该持股平台为天津盛益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
天津盛益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均为本次股权激励员工,其中,普通合伙人为2名激励员工,共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0.10%的份额;有限合伙人11名,共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99.90%的份额。目前,天津盛益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在工商备案登记过程中。
上述激励人员不涉及在上市公司任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 、持股平台以增资形式持有东原澄方不超过20%的股权。
持股平台对东原澄方进行增资,增资后,持股平台持有东原澄方不超过20%的股权,激励对象间接持有东原澄方的股权。
3 、激励价格
以东原澄方注册资本为依据,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以 1 元/股的价格参与股权激励。
4、股权激励授予日
东原澄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6日(即公司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通过日)。
六、激励对象获利途径
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获利途径为:子公司盈利分红;满足一定条件后转让份额或股权。
七、股权激励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公司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资金来源均为激励对象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资金支持和资助。
八、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东原澄方的具体情况制订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东原澄方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