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880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92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3月29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权益总量为10,80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数量为3,880万份,占公司计划公告日总股本2,404,619,784股的1.61%(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2,368,776,284股的1.64%);限制性股票6,920万股,占公司计划公告日总股本2,404,619,784股的2.88%(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2,368,776,284股的2.92%)。
3、授予人数:本次激励对象共计152人,其中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计123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9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行权及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14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7元。
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
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授予的限制 以2016-2018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50%;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授予的限制 以2016-2018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且需剔除本次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 A B+ B B- C
个人可行权/ 100% 0%
可解除限售
如激励对象个人半年度或年度考核结果为A、B+、B、B-,则激励对象可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可行权额度/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半年度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C,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期权份额
由公司统一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名单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总数的 占计划公告日 占授予日总股本
数量(万份)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880 35.93% 1.61% 1.64%
(123人)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
获授的限 占授予 占本计划公 占授予日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总数的 告日股本总 本总额的比
数量(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例%
1 罗韶颖 董事长 2,000 18.52 0.83 0.84
2 杨永席 董事、总裁 750 6.94 0.31 0.32
3 易琳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260 2.41 0.11 0.11
4 张爱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40 2.22 0.10 0.10
5 刘琦 副总裁 150 1.39 0.06 0.06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24人) 3,520 32.59 1.46 1.49
合计(29人) 6,920 64.07 2.88 2.92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9年4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第ZI10155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4月11日止,公司实
际收到2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10,864.40万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6,920万元,3,944.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变更
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7,976,284元,股本为人民币2,437,976,284元。
四、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4月23日办理完成,登记股票
期权3,880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6,92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368,776,284股增加至2,437,976,284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69,200,000 69,200,000 2.84
无限售流通股 2,368,776,284 100.00 0 2,368,776,284 97.16
股本总计 2,368,776,284 100.00 69,200,000 2,437,976,284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