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本激励计划拟向共计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880万份股票期权及6,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461.98万股的4.4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专用车制造。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9,537,987,619.52 14,269,296,190.72 7,731,239,97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69,417,870.99 562,585,055.81 468,701,907.0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40,498,814.18 549,321,962.74 468,254,209.7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7,476,765,550.56 6,562,370,543.76 6,153,910,150.22
产
总资产 37,559,494,498.93 30,537,476,522.89 26,783,514,481.19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4 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1 8.86 7.89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罗韶颖、杨永席、易琳,黄力进,独立董事宋德亮、乔贇、张忠继。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崔卓敏、监事潘川、职工代表监事彭文红。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是:杨永席、易琳、张爱明、刘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0,8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461.98万股的
4.49%。授予部分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部分激励对象授予3,88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461.98万股的1.61%。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部分激励对象授予6,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461.98万股的2.8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2人,包括: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的 占本计
获授的 获授的 占授予
限制性 划公告
股票期 权益总 权益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 日股本
权数量 量(万 数的比
量(万 总额的
(万份) 股) 例%
股) 比例%
1 罗韶颖 董事长 0 2,000 2,000 18.52 0.83
2 杨永席 董事、总裁 0 750 750 6.94 0.31
3 易琳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0 260 260 2.41 0.11
4 张爱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0 240 240 2.22 0.10
5 刘琦 副总裁 0 150 150 1.39 0.06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24人) 0 3,520 3,520 32.59 1.46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23人) 3,880 0 3,880 35.93 1.61
合计(152人) 3,880 6920 10,800 100.00 4.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认方法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3.14元。
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
期内以每份3.14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3.14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85元。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式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7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