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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5 沪市 迪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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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5:迪马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2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临2018-09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2元/股调整至3.1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4元/股调整至3.25元/股。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2018年7月14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保证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真正落实股权激励实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9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479.35万股(已履行回购注销决策程序,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限制性股票除外)。上述拟回购注销股份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94名,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共计3,409.35万股,回购价格为3.1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70万股,回购价格为3.25元/股。上述回购价格均为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股权激励实施期间内,根据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479.35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479.35万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8年11月2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楼公司董秘办

  2、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日起45天内,每日9:00--17:00

  3、联系人:张爱明、童永秀、王骏

  4、联系电话:023-81155758、81155759

  5、传真号码:023-81155761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