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2,024.7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6%;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锁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 8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6年 9月 6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 9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6年9月
6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158名激励对象按3.32元/股的价格首次授予共计
8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1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72,998,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2,418,859,984股。
5、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3.32元/的价格,回
购部分激励对象刘果、王蓓、谭毅、范时仕、裴开元、赵洪元、张姝共7人已授
予未解锁的合计134.7万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6、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3.32元/的价格,回购部分激励对象陈文、洪钟、瞿雯共3人已授予未解锁的合计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7、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同意将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2元/股调整至3.22元/股。
8、2017年6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3.2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激励对象顾博、侯祥、祝里仁、丁树俊共4人已授予未解锁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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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9、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3.2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激励对象许莹、石涌、曾利、廖晓冬共4人已授予未解锁的合计8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该回购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办理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2,024.73万股。监事会审议并对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杨永席 董事、总裁 400 4.88% 0.17%
郭世彤 副总裁 90 1.10% 0.04%
易琳 副总裁、财务负 170 2.08% 0.07%
责人
张爱明 副总裁、董事会 140 1.71% 0.06%
秘书
核心业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6,499.8 79.37% 2.77%
(147人)
小计(151人) 7,299.8 89.14% 3.11%
预留 889 10.86% 0.38%
总计 8,188.8 100.00% 3.49%
公司以2016年9月6日为授予日,首次授予151名激励对象共计7299.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 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7年9月7日起至2018年9月6日止),解锁比例为30%。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限售期间 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结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以2013~2015年平均净利润 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为78.52%
限售期 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1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考核目标 A B+ B B- C
解锁比例 100% 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B+、B、B-之一,无考核结果为C的情况,均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考核目标。
四、本次可解锁对象和可解锁数量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 本次可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性
股) 股票比例
1 杨永席 董事、总裁 400 120 30%
2 郭世彤 副总裁 90 27 30%
3 易琳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70 51 30%
4 张爱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40 42 30%
核心业务及业务人员(129人) 5,949.1 1,784.73 30%
合计(133人) 6,749.1 2,024.73 30%
1、公司刘果、王蓓、谭毅、范时仕、裴开元、赵洪元、张姝、陈文、洪钟、瞿雯、顾博、侯祥、祝里仁、丁树俊共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分别已于2017年6月13日、2017年8月8日、2017年9月7日完成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470.7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2、许莹、石涌、曾利、廖晓冬共4人名激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