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561 沪市 江西长运


首页 公告 600561:江西长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600561:江西长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600561:江西长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8,917.96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面临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对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  募集资金累  尚未使用募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用募集资金  计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额        投资金额

 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20,295.61    20,295.61    20,234.46        61.15

 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      9,090.10      9,090.10        172.14      8,917.96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        5,771.15      2,103.78      2,103.78          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3,624.38    13,745.43          0.00

        合计              45,156.86    45,113.87    36,255.81      8,979.11

  注1: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于2015年12月完工,结余资金已经结转。

  注2:补充流动资金多出121.05万元为结余利息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8,917.96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9.77%,该项目前期已投入金额为172.14万元,公司拟不再实施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8,917.96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南昌高新客运站拟建于南昌地铁一号线终点,麻丘互通立交以东、昌万公路以南、新月路以北地块,于2011年8月18日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
意高新客运站工程立项的批复》,同意工程立项,实施主体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估算为10,447.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土地(账面价值为1,356.90万元)作为自有资金出资,其余9,090.10万元采用募集资金投入。

  南昌高新客运站功能定位为地铁一号线麻丘站快运功能的完善与延续,此前因为该站所在的南昌地铁一号线延伸段麻丘站尚未开工建设,未形成稳定客流,作为与周边各种交通枢纽对接的高新客运站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因此,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尚未全面施工建设。截至目前,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72.14万元,未产生收益。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22年2月,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延、北延工程站点设施详细规划》,明确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延至麻丘站。目前,麻丘站正在进行前期管线迁改和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2021年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东延工程预计于2025年12月完工,即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全面施工建设时间将延后至2025年12月。

  另外,高铁南昌东站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昌东片区罗家集,站房已正式进入建设阶段,预计于2023年年底投入使用。高铁南昌东站是服务昌景黄高铁和京九高铁的重要客运站点,建成后将成为一体化的第四代高铁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有配套汽车客运站点,该站点距离南昌高新客运站10公里左右。

  综上,鉴于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时间预计延期至2025年12月,且南昌市昌东片区规划有与高铁东站配套的汽车站点,为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不再实施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8,917.96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8,917.96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决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变更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