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增资金额:公司拟与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共同对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6,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不超过4,200 万元、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不超过 1,800 万元,增资后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821.428571 万元增至不超过 7,821.428571 万元,本公司仍持有其 70%股权。
一、增资概述:
为优化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公交”)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吉安公交的业务发展,提升其风险保障能力,公司拟与吉安公交其他股东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庐陵投资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共同对吉安公交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6,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不超过 4,200 万元、新庐陵投资公司拟增资不超过 1,800 万元,增资后吉安公交注册资本将由 1,821.428571 万元增至不超过 7,821.428571万元,本公司仍持有其 70%股权。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 18 号吉安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肖霓珍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08 月 14 日
营业期限自:2009 年 08 月 14 日起
经营范围:城镇投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开发经营,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为 2,357,240.57 万元,净资产为 1,429,416.98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
70,515.90 万元,实现净利润 6,483.61 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 61 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若
注册资本: 1821.42857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60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
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服务;电动汽车充 换电服务;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限分支机构凭有效 许可证经营);汽车检验服务;汽车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
的股权。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吉安公交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22,617.82 万元,净资产为 2,042.02 万元,2020 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
4,632.74 万元,实现净利润-652.1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总
资产为 24,324.82 万元,净资产为 2,319.28 万元,2021 年 1 至 9 月共实现营业收
入 3,609.6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44.55 万元。
四、增资方案概述
公司拟出资不超过 4,200 万元、新庐陵投资公司拟增资不超过 1,800 万元,
共同对吉安公交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吉安公交注册资本将由 1,821.428571 万元增至不超过 7,821.428571 万元,本公司仍持有其 70%股权。
增资后,吉安公交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增资前出资额 增资前持股 预计增资后出资 增资后持股
号 (万元 比例(%) 额不超过(万元) 比例(%)
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1,275 70 5,475 70
2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46.428571 30 2,346.428571 30
合 计 1821.428571 100 7,821.428571 100.00
五、吉安公交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
增资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增资方: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增资扩股方式及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各方一致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预计增加出资人民币不超过 4200 万元,新新庐陵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预计增加出资人民币不超过 1800 万元,合计预计增加的出资款为人民币不超过 6000 万元。
追加股本金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预计为 7821.428571 万元,预计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不超过 5475 万元,占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70%;预计新新庐陵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不超过 2346.428571 万元,占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30%。
3、追加股本金的缴付及工商变更
各方应在满足下列条件后,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按照协议要求将全
部出资款实缴完毕,汇入标的公司指定账户。
(1)各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协议有关附件;
(2)标的公司按照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已经以书面形式认可;除上述标的公司章程修订之外,不得修订或重制标的公司章程;
(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门(如需)、标的公司内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关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追加股本金(增资扩股)事宜,及前述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若一方未将其认缴的出资款项汇入指定账户,应当向标的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影响标的公司和其他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如标的公司未按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 30 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各方均有权单独或共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标的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各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并返还等同该笔款项银行同期贷款产生的利息。
4、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追加股本金后各方同意追加股本金后的标的公司仍按照标的公司现有章程
的规定,履行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持续经营和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5、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协议项下增资扩股所涉税费由各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因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需要而聘请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费用及其他有关成本和费用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
6、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在对争议进行诉讼裁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7、协议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六、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吉安公交的其他股东新庐陵投资按现有持股比例共同对吉安公交进行增资,是为增强其运营能力,优化吉安公交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对吉安公交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提升风险保障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资增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吉安公交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和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的风险,是否能够取得预期经营成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投后管理,督促吉安公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相关领域和业务风险的管控,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