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内,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 5 次,金额为 80,819.7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8 亿元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公司拟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总额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
鉴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市政”)董事长邓建新先生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向江西银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1.9万股内资股股权,占江西银行股权比例为 0.10%;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银行 2,966.17 万股内资股股权,通过华安
基金 QDII 购入江西银行 H 股 3,197 万股,合计持有江西银行股权比例为 1.02%;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邓建新先生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注册资本:602427.6901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成立日期:1998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外汇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86.93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59.42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05亿元,净利润19.05亿元。
三、拟签署的《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
授信申请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江西银行迎宾大道支行向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3、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
4、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向江西银行迎宾大道支行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授信期间届满之日或协议项下公司所欠江西银行迎宾大道支行的一切债务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起自动失效。
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总额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议案,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给予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我们对《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1年9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总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