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 2024-017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计
划以自有资金自 2023 年 5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中国钢研已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458,600 股无限售流通 A
股股票,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增持金额共计 4,197.24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钢研出具的《关于增持金自天正股份计划实施
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国钢研直接持有公司 1,406,09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其通过全资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自动化院”)间接持有公司 96,061,0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5%),自动
化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钢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中国钢研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对公司的股份增持计
划,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拟以自有资金自 2023 年 5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以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份;拟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中国钢研将
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中国钢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 3,458,600 股无
限售流通 A 股股票,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197.24
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中国钢研及其全资子公司自动化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完成后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中国钢研科技集
1,406,099 0.63 4,864,699 2.18
团有限公司
冶金自动化研究
96,061,025 42.95 96,061,025 42.95
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计 97,467,124 43.58 100,925,724 45.13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中国钢研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