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 2021-010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杨光浩先生主持,公司 5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56,275.03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824,508.38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 106,802,005.41 元,减去本
年实施 2019 年度现金派发的 8,498,529.00 元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15,245,533.95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3,645,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2 元(含税)。
本年度无分配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计划。
三位独立董事朱宝祥先生、马会文先生、魏见怡先生就本年度的利润分配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5、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6、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报告及报告摘要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三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三位独立董事朱宝祥先生、马会文先生、魏见怡先生
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之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8、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1.2 亿元、2 亿元,期限壹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宝山区友谊路 1588 弄 15 号”和“宝山区友谊路 1568
弄 22 号”的两处房产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期限壹年;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0、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
1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除审议以上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