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八楼大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061,0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胡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现场会议采取分别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王代先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2、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3、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4、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5、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9、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朱宝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 96,061,025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1%-5%普
通股股东 0 0.00 0 0.00 0 0.0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 0 0.00 0 0.00 0 0.00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0 0.00 0 0.00 0 0.00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0 0.00 0 0.00 0 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