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67,862,908.9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海中院”)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中,驳回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尔德嘉”)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费,合计 386,114.54 元;鉴于二审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瑞尔德嘉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对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下秀”)、第三人顾国平提起诉讼。经瑞尔德嘉变更诉讼请求后,瑞尔德嘉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天下秀就第三人顾国平对瑞尔德嘉债务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瑞尔德嘉归还 67,862,908.90 元债务;案件保全申请费由天下秀承担。北海中院依瑞尔德嘉申请对公司名下财产在 67,862,908.90 元内采取了财
产保全措施。上述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
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4)、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
重大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在北海中
院依法作出的(2020)桂 05 民初 312 号的《民事判决书》中,驳回瑞尔德嘉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费,合计 386,114.54 元。具体详情请见《关于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5)。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顾国平
二、一审判决情况
北海中院送达的案号为(2020)桂 05 民初 312 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
1.驳回原告瑞尔德嘉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 381,114.54 元,诉讼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386,114.54 元,
由原告瑞尔德嘉承担。
三、上诉请求
瑞尔德嘉提出的上诉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北海中院(2020)桂 05 民初 312 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
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在北海中院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中,驳回瑞尔德嘉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费,合计 386,114.54 元;鉴于二审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已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尽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相关进展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