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5—076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智慧金融&智慧政务共建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补充合同》经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补充合同》项下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及股份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履行相关程序。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补充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目前《补充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如果合作双方对合作内容存在分歧,《补充合同》将存在无法签署的可能性。
2.《补充合同》项下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及股份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履行相关程序,存在项目公司无法取得位于两江新区云计算产业园的相关基础设施或公司无法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风险。
3.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公司后续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补充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1.2015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智慧金融&智慧政务共建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两江管委会”)签署《补充合同》。
2.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补充协议》相关情况
公司与两江管委会于2015年4月10日签订了《智慧金融&智慧政务共建合同》(以下简称“《共建合同》”),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共建合同》约定的事宜需做调整,现经进一步磋商,就共建合同需补充的事项达成协议,拟签订《补充协议》,对两江管委会下属单位重庆云计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在项目公司的出资进行调整、调整公司在项目公司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等条款。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两江新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两江新区包括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三个行政区部分区域,及重庆北部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两江工业园区等功能经济区。规划总控制范围1200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建设面积550平方公里,水域、不可开发
利用的山地及原生态区共650平方公里。
三、合同主要条款
云计算公司对其在项目公司的出资进行调整。云计算公司以经评估的产业园的资产对项目公司增资,增资后,云计算公司出资总额为2.1734亿元,占项目公司79%的股权。两江管委会确保其下属云计算公司对其产业园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并确保按照所述资产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
公司调整在项目公司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基于两江管委会对项目公司的实际出资总额(含资产出资)为2.1734亿元,占项目公司79%的股权,公司占项目公司21%的股权,因此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实际出资总额调整为5777万元。双方确认公司已经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300万元,剩余5477万元将在云计算公司以产业园的资产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的同时进行出资。
双方同意《共建合同》项下“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章节所约定条款,将以《慧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约定为准实施。双方同意《共建合同》项下涉及股权受让、股份转让的条款不再实施。
除《补充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将继续依照《共建合同》进行合作,《共建合同》的其他条款条件均不发生变化。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充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目前《补充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如果合作双方对合作内容存在分歧,《补充合同》将存在无法签署的可能性。
2.《补充合同》项下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及股份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履行相关程序,存在项目公司无法取得位于两江新区云计算产业园的相关基础设施或公司无法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风险。
3.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公司后续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补充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执行《共建合同》及《补充合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共建合同》及《补充合同》项下具体项目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