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5—059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共建智慧宿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生效条件:《战略合作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目前尚未实施具体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时并无影响。由于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后续能否由公司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如具体项目顺利由公司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智慧城市项目周期较长,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系协议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与指导性文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预计投资金额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投资由各具体项目投资组成,公司是否能顺利承接该
等具体项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程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具体承接的项目情况、实施条件及项目金额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确定。具体项目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公司后续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1.2015年9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共建智慧宿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宿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宿州市政府”)签署《共建智慧宿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
宿州市政府将未来3年(2015-2017年)由宿州市财政及市属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支持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发包给公司承建,项目范围涵盖智慧城市项目中公共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智慧交通、政务安全、企业服务平台、智慧农业、智慧管网等,项目总投资金额10亿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宿州市人民政府
安徽宿州市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皖苏鲁豫四省交汇地带,襟连沿海,背倚中原,承东启西,是安徽的北大门。1999年撤地建市,现辖四县一区,6个省级开发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9787平方公里,人口651.66万。宿州市于2015年成功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晋级为国家第三批智慧城市。
三、合同主要条款
宿州市政府与公司通过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围绕宿州市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智慧城市行业应用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维/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在宿州打造智慧产业和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推动宿州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有地方特色的智慧新城。宿州市政府将未来3年(2015-2017年)由宿州市财政及市属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支持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发包给公司承建,项目范围涵盖智慧城市项目中公共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智慧交通、政务安全、企业服务平台、智慧农业、智慧管网等,项目总投资金额10亿元。
宿州市政府积极支持公司在实施具体项目时,针对公司有竞争优势的咨询服务类、系统集成及软件整合类项目等,同等条件下通过合法程序优先选择公司实施。宿州市政府支持公司以宿州为试点,建设基于业务的资源共享、服务集中和自动化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统筹规划建设智慧宿州。宿州市政府承诺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在市场、资金、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办公场地、项目申报、政策扶持、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公司全力协助,以保证智慧宿州项目顺利进行,并对公司在宿州的投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
公司承诺积极参与宿州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围绕智慧城市平台及应用的数据开展增值应用,积极参与信息安全体系以及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建设。公司负责导入其优势技术和解决方案,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参与智慧城市相关项目建设,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尚未实施具体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时并无影响。由于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后续能否由公司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如具体项目顺利由公司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智慧城市项目周期较长,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战略合作协议》系协议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与指导性文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预计投资金额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投资由各具体项目投资组成,公司是否能顺利承接该等具体项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程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具体承接的项目情况、实施条件及项目金额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确定。具体项目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公司后续将通过贷
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