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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6:北生药业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01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编号:临 2014—099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共建智慧两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
略合作协议》”)。 
 合同生效条件:《战略合作协议》经公司必要的内部授权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目前尚未实施具体项目,对公
司当期业绩暂时并无影响。《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
府采购,项目后续能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
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如《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具体项目顺利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智慧城市
项目周期较长,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系协议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与指导
性文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预计投资金额可能
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战
略合作协议》项下投资由各具体项目投资组成,智诚合讯是否能顺利承
接该等具体项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政府公开招标2 
或竞争谈判程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智诚合讯具体承接的项目情况、
实施条件及项目金额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确定。具体项
目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后续能
否由智诚合讯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  
3.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
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43,835,616 股(含
643,835,616 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35,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 24,123.39 万元用于智慧城市
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
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合作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
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1、2014年12 月 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智慧城市业务相关协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智诚合讯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2014年度与不超过15个城市的相关政府主体签署关于智慧城市业
务的相关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或具体项目协议,协议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150 亿元,其中每个城市涉及的智慧城市业务协议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4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签署与智慧城市业务相
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3 
2、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共建智慧两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南宁市智诚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共建智慧两江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共建智慧两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情况 
本协议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智诚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诚合讯”)三方签署。 
各方通过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围绕重庆两江新区产业
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智慧城市行业应用规
划、设计、建设实施、运维/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在
重庆两江新区打造智慧产业和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推动重庆两江新区建
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有地方特色的智慧新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将未来 3 年由两江新区级财政及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智慧城市基础设
施项目,积极支持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承包给智诚合讯承建,项目范围
涵盖智慧城市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新城、智慧保障房管理、智慧
物流、智慧园区、智慧商圈等,项目总投资金额 40 亿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 号)
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
意见》(渝委发〔2009〕6号)由原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和原重庆市信息
产业局合并组建而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重庆市国民经济
综合行政管理部门。 4 
2、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
两江新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两江
新区包括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三个行政区部分区域,及重庆北部新
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两江工业园区等功能经济区。规划总控制范围
1200 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建设面积 550 平方公里,水域、不可开发
利用的山地及原生态区共 650 平方公里。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各方通过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围绕重庆两江新区产业
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智慧城市行业应用规
划、设计、建设实施、运维/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在
重庆两江新区打造智慧产业和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推动重庆两江新区建
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有地方特色的智慧新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将未来 3 年由两江新区级财政及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智慧城市基础设
施项目,积极支持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承包给智诚合讯承建,项目范围
涵盖智慧城市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新城、智慧保障房管理、智慧
物流、智慧园区、智慧商圈等,项目总投资金额 40 亿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智诚合讯积极参与两江新区开展
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支持智诚合讯在实
施具体项目时,针对智诚合讯有竞争优势的咨询服务类、系统集成及软
件整合类项目等,同等条件下通过合法程序优先选择智诚合讯实施;支
持智诚合讯以两江新区为试点,建设基于业务的资源共享、服务集中和
自动化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统筹规划建设智慧两江;提供政策支持与
服务,在市场、资金、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办公场地、项目申报、政
策扶持、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智诚合讯全力协助,以保证智慧两江项目
顺利进行,并对智诚合讯在两江的投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 5 
智诚合讯承诺积极参与重庆两江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具体项目
的实施,围绕智慧城市平台及应用的数据开展增值应用,积极参与信息
安全体系以及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建设;负责导入其优势技术和解决方
案,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参与智慧城市相关项目建设,负责具体项目的
实施。 
各方成立专门的项目联合工作组,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
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及智诚合讯分别指定的相关人员参加,工作组将
建立有效的工作和沟通机制,共同推进三方的合作。具体的联络人员、
工作计划安排另行协商约定。各方不定期召开电话会议,协商解决合作
过程中的问题。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尚未实施具体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时并无影响。《战
略合作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后续能否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如《战
略合作协议》项下具体项目顺利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有利于公司实
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
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智慧城市项目周期较长,在短期内对公司
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战略合作协议》系协议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与指导
性文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预计投资金额可能
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战
略合作协议》项下投资由各具体项目投资组成,智诚合讯是否能顺利承
接该等具体项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政府公开招标6 
或竞争谈判程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智诚合讯具体承接的项目情况、
实施条件及项目金额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确定。具体项
目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后续能
否由智诚合讯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  
3.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
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43,835,616 股(含
643,835,616 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35,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 24,123.39 万元用于智慧城市
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
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合作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
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