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 北生 编号:临2010—023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 月
11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 年8 月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中未处置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详
见公司临2010-20 号公告),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届董事
会对公司前期未处置资产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拍卖、投资
及相关文件的签署或修改等),经董事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转让心复康胶囊、
白草香解郁安神胶囊、格列美脲胶囊、知柏地黄口服液等24 个药品品
种的生产技术、相关专利、注册商标等所有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
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转让24 个药
品品种生产技术的《合同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
效表决权的100%。
1、转让《合同书》基本情况转让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24 个药品品种的生产技术、相关专利、注册商标等所
有权。
转让费: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1700 万元)
支付方式:《合同书》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支付首笔合同总金额10%的技术转让款(计170 万元),剩余转让款
以药品品种转让手续的办理进度分期支付。
2、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钦州市钦州港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喜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保健品、饮料、酒制造、销售;生产片剂(含
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糖浆剂、酊剂(内服、外用)
合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茶剂、散剂、煎膏剂、酒剂、口服
液、丸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
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09 年度审
计报告(中磊审字[2010]第0178 号),上述资产账面价值3,213,022.16
元,本次转让产生税前收益13,786,977.84 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24 个药品品种转让后续
实施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转让的有效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药
品品种转让的后续事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补充文件的签署或修改、具体审批事项的办理等)。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
效表决权的100%。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向广西邦琪药业有限
公司转让24 个药品品种的生产技术,相关专利、注册商标等所有权;
合同的签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同意公司与广西邦琪
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转让24 个药品品种生产技术的《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8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