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
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大
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
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2020 年度致同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收费总额 2.79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宝信
李宝信: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冀辉娟
冀辉娟: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含
税),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下降 5.2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18 年至 2021 年,公司均聘请大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上年度为公司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大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信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致同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更换审计机构进行了必要沟通,认可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审查,致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