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通过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推动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价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5.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时代出版独立董事:
刘永坚 赵惠芳
汪莉 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