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终 375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基本情况
关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及本公司侵权责任纠
纷一案(有关本案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5 日、4 月 17 日、8
月 28 日、2019 年 1 月 3 日、4 月 16 日、8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25
日、8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8 月 24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8 月 16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6 月 13 日、8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6 日、4 月 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因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上诉人建信信托、兵装集团、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建信信托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兵装集团和本公司的起诉,兵装集团及本公司均同意建信信托撤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3)最高法民终 375 号《民事裁定书》。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建信信托撤回起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