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变电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同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庆元,男,1973年10月出生。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发展中心副主任。2020年8月至今任保变电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
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张庆元 12 12 11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2023年度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2次,本人均按分工出席了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评估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
是《上市公司独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大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市场开拓情况、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座谈、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要求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间,我对公司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这些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对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向社会公开披露尚未履行完毕承诺的进展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过认真讨论与商议后将提名人员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对相关聘任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管理层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管理层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过考核,本人认为该所从业资质、执业经验和机构独立性符合要求,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庆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