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10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579,32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7,249,980.8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8,613.8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8 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金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 105,030.31 100,000.00 100,000.00
2 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123,554.87 105,000.00 105,000.00
3 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 86,258.40 75,000.00 7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2,725.00 72,725.00 71,620.14
合计 387,568.58 352,725.00 351,620.14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 保荐机构意见
厦门钨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