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年 4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第三章 股份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修订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项、第(二)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修订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 以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或公告方式进行。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 以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或公告方式进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
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 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 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 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 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 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 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电子邮件
达日期。 发出当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
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修订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