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28,345,116.21 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数 1,418,459,200 股,即以 1,418,459,200 股为基数计算,
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368,799,392.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