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佘丽娜,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帅,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9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5 万元,合计人民
币 372 万元(含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 8%,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
上年持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 2022 年度
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了致同所的相关信息,
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核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 事对《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 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 的年度审计任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