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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9 沪市 厦门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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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9:厦门钨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0549:厦门钨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

 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帅,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7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5 万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 350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增长 12.90%,系
 按照致同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量进行定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 2021 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了致同所的相关信

 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核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顺利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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