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2018-04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6月5日,福建省华侨
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侨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110,1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所持股份为2016年12 月 27 日至 2017年 1月20 日期间由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要,华侨实业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10,19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01%,减持价格依
据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华侨实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厦门钨业股份不超过110,1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1%。
本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华侨实业通知,截至2018年6月5日,华侨
实业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但未减持本公司股份(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厦门钨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华侨实业因资金需要,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19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其他股东:控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华侨实业 股股东一致 110,197 0.01%
110,197股
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无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份来源 因
区间
华侨实业 不超过: 不超 2018/6/29 竞价 按市场 2016年 自身资金
110,197 过: ~ 价格 12月 27 需要
股 0.01% 2018/12/26 交易 日至
减持, 2017年
不超 1月20
过: 日期间由
二级市场
110,1 买入的股
97股 份。
大宗
交易
减持,
不超
过:
110,1
97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华侨实业于2016年 12月27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增持期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0
日。
截至本公告日,华侨实业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之前已披露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华侨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