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69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文亮和李晓艳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分别委托董事戴敬明和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董事 6 人,委托出席董事 2 人。董事文亮和李晓艳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分别委托董事戴敬明和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监事叶辉晖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
会议(“股东大会”)已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特别
授权,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
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下调至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相应将偿还有息负债的募集资金使用数额由人民币 19 亿元下调至人民币 3 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的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下调至不超过人民币 470,282 万元,相应将偿还有息负债的募集资金使用数额由人民币 3 亿元下调至人民币 10,282 万元(“本次调整”);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对因本次调整方案对本次发行涉及的公司申报文件的修订及更新事宜,按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授权由被授权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对公司根据本次调整修订的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有关本次调整后的方案及相关文件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材料。
(二)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对泰州蓝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泰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州蓝德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蓝德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