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2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499,484,975.75 元和人民币 1,361,437,567.20 元。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公司 2019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36,143,756.72
元。董事会建议以 2019 年底总股本 2,180,770,3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19 年
度现金普通股息每股人民币 0.52 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1,134,000,569.52 元,占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45.37%。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一致审
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方案优于《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标准、分红比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公司能够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