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0,864,230.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982,456,14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288,596,49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