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ST 莫高 公告编号:临 2024-2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
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成立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A 座 12
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甘肃分所取得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相关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有全,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和主持过二十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企提供过年报审计、直接融资项目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担任银星能源的独立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柱,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英国财务会计师(FFA)。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参加和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企提供过审计、咨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峰,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依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行业收费标准,本期审计费用合计5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的发表了相关审计意见。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审计费用共 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5 万元。
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3、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