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
包括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
在内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9,300万股(含9,300
万股)A股股票。艾比湖总公司承诺认购其中600万股股份。
2013年11月13日,艾比湖总公司与本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二、艾比湖总公司介绍
名称: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注册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红星路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注册资本:1.84亿元
成立时间:1994年1月1日
营业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百货、水泥销售、
土地开发。
艾比湖总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49,817,832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4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股票数量
艾比湖总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6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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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股票价格
本次认购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数量及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
理。
艾比湖总公司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与其它发行对
象认购价格相同。
(三)认购方式
艾比湖总公司以现金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
(四)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艾比湖总公司按照公司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足额
汇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帐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五)限售期
艾比湖总公司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成立,在下列条件
全部具备后生效并实施: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艾比湖总公司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合同;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
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对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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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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