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分别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时决议由董事长吴家辉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吴家辉
2.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徐志华、巩固、李晓军、张秋池
独立董事:刘文会、刘有东、方沙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吴家辉(召集人)、李晓军、刘文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方沙(召集人)、刘有东、吴家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刘文会(召集人)、刘有东、吴家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文会(召集人)、方沙、吴家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陈科
监事会成员:陈科、严瑶、王璇(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徐志华
2.副总裁:方贺兵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巩固
4.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吴家辉
鉴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职位空缺,暂由董事长吴家辉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补选工作。其余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吴家辉:男,199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重庆鸿利源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振南泽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玖日企业管理(重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家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吴靓怡为兄妹关系,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靓怡:女,200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玖融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致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靓怡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吴家辉为兄妹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徐志华:男,197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曾任安徽省电信公司互联网业务部主管、合肥卓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CEO、安徽瑞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EO、杭州淘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杭州小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CEO、广州未来集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EO;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徐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巩固:男,1985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江苏瑞沨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重庆高新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协信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投资总监;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巩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李晓军:男,1972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西轻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今任山西潞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今任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张秋池:男,198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曾任汇丰环球客户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副经理,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现任华远陆港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副总监,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秋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方沙:女,198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
计师。任职龙宸汇财税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山市曼端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监事、龙宸汇财税咨询(重庆)有限公司监事;现拟兼任公司独
立董事 。
截至本公告日,方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刘文会:男,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致公党员,
博士研究生,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2003 年至今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任法学教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刘有东: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
士研究生。1998 年至今,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任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有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陈科:男,1980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财务部;华润城市交通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协信集团投管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11.严瑶:女,1985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级会计师。曾任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总监。现任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严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王璇:女,199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曾任职于狮头股份财务部。现任狮头股份证券法务部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方贺兵: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
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杭州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优玛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昆汀科技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方贺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88,701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