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远资本”)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51,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华远资本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11,651,549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7%。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4,6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3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9,2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收到股东华远资本发来的《关于拟减持狮头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华远陆港资本运 5%以上非第 11,651,549 5.07% 行 政 划 转 取 得 :
营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11,651,54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华 远 陆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4/14 ~ 按 市 场 行政划转取 自 身 经
港 资 本 11,651,549 5.07% 2023/10/13 价格 得 营 发 展
运 营 有 股 超过:4,600,000 股 需要
限公司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9,200,000 股
注 1:华远资本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
过 11,651,54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7%。其中: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0月13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4,6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3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9,200,000 股,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
整。
注 2:拟减持股份来源为行政划转所得(华远资本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山西省经济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而来,划转前股份性质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东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华远资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