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8,051,500 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500,0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97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6 月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8、2023 年12 月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9、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2、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 49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6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98.8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7,635.93 万股的 0.9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50.0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635.93 万股的1.40%。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价格为 3.14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7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登记日为2022 年7 月14 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 年7 月14 日。
(2)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2 年12 月2 日,授予18 名激励对象364
万份股票期权,占当时预留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19,285.93 万股的0.31%。该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4 元/份。预留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23 日。
(3)预留授予剩余部分授予日为2023 年5 月15 日,授予20 名激励对象236 万
份股票期权,占当时预留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19,285.93 万股的0.20%。该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4 元/份。预留授予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14 日。
3、业绩考核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及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及出货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 权/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行权/解除 对应考核 (亿元) (亿元) (GW)
限售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行权/ 2022 年 1.0 0.1 96.0 57.6 6.0 3.6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 2023 年 1.5 0.9 150.0 90.0 10.0 6.0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 2024 年 2.0 1.2 210.0 126.0 15.0 9.0
解除限售期
第四个行权/ 2025 年 3.0 1.8 260.0 156.0 20.0 12.0
解除限售期
指标 完成度 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X) An≤A
A
B≥Bm Y=100%
营业收入(Y) Bn≤B
B
C≥Cm Z=100%
出货量(Z)
Cn≤C
1、若 A≥An 且 B≥Bn,但 C
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或 Y 的孰高值);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 2、若 A≥An 且 C≥Cn,但 B
比例 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或 Z 的孰高值);
3、若 A≥An 且 B≥Bn,且 C≥Cn,则当批次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当
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Y、Z 的孰高值);
4、若非上述情况,则当批次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3、上述“出货量”指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当年度组件出货量,下同。
4、上述“An≤A
预留授予剩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