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865,750 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875,0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 8,6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 1.97 元/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
1,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865,750 份股票期权,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 9,875,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月 21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12 月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鉴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注销前述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35,000份。
2、激励计划的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行权期 对应考核 (亿元) (亿元) (GW)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 2022 年 1.0 0.1 96.0 57.6 6.0 3.6
行权期
第二个 2023 年 1.5 0.9 150.0 90.0 10.0 6.0
行权期
第三个 2024 年 2.0 1.2 210.0 126.0 15.0 9.0
行权期
第四个 2025 年 3.0 1.8 260.0 156.0 20.0 12.0
行权期
指标 完成度 对应系数
净利润(X) A≥Am X=100%
An≤A
A
B≥Bm Y=100%
营业收入(Y) Bn≤B
B
C≥Cm Z=100%
出货量(Z) Cn≤C
C
1、若 A≥An 且 B≥Bn,但 C
行权比例×(X 或 Y 的孰高值);
2、若 A≥An 且 C≥Cn,但 B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X 或 Z 的孰高值);
3、若 A≥An 且 B≥Bn,且 C≥Cn,则当批次行权比例=当批次计划
行权比例×(X、Y、Z 的孰高值);
4、若非上述情况,则当批次行权比例为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3、上述“出货量”指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当年度组件出货量,下同。
4、上述“An≤A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2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行权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3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行权期 对应考 (亿元) (亿元) (GW)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 2023 年 1.5 0.9 150.0 90.0 10.0 6.0
行权期
第二个 2024 年 2.0 1.2 210.0 126.0 15.0 9.0
行权期
第三个 2025 年 3.0 1.8 260.0 156.0 20.0 12.0
行权期
指标 完成度 对应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