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5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6
(二)本次预留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7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四)本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情况...... 8
(五)实施预留授予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9
(六)结论性意见 ...... 10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咨询方式 ...... 11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亿晶光电、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限制性股票 指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
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 指 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
行权 指 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
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亿晶光电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对亿晶光电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亿晶光电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亿晶光电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预留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授予 236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后,预留权益全部授出,无剩余预留权益。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