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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7 沪市 亿晶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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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制造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2

60053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制造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滁州年产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一期),滁
州年产 10GW 光伏切片项目(二期),滁州年产 10GW 光伏组件项目(三期)。
    投资金额:一期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 50
亿元。二、三期光伏切片和光伏组件项目目前仅签署框架性协议,投资金额仅为初步测算,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一期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50 亿元,截至
2022 年半年度,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约 30 亿元,本次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等方式补足,预计将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压力,可能存在资金无法筹措到位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公司目前主营产品仍为 PERC 电池组件,本拟次投资建设 TOPCon 电池组
件产品尚未量产且未获得客户验证,尚处于研发认证阶段,后续销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光伏产品的销售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投资的项目为投资金额约 50 亿元的一期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
电池项目,二、三期项目的后续推进仍需协商确定,未来投资建设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猛,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尤其在当前光伏行业上游原辅材料价格飞速上涨的背景下,下游电池组件企业的成本不断推升,盈利空间不断压缩。亿晶光电作为一家老牌的光伏企业,面对严峻的竞争形势,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在滁州市全
椒县投资新建光伏产业基地,其中一期投资 50 亿元建设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未来将进一步推进垂直一体化产业布局。以上项目的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发挥各产业链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
滁州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及 10GW 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并与
全椒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及 10GW 光伏组件
项目投资协议》及《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及 10GW 光伏组件项目
补充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投资协议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全椒县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全椒县人民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及 10GW 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滁州市全椒县经开区

  3、项目内容:公司拟在全椒县经开区投资建设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10GW 光伏组件项目,其中一期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
计划于 2022 年 10 月动工,投资金额约 50 亿元。项目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由
政府代建,公司负责本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
最终形成 10GW 光伏切片、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组件产能。

  4、投资进度:在政府代建厂房和配套设施具备生产使用条件的前提下,一
期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预计 2023 年 6 月开始投产。二期、三期
项目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5、项目投资测算:一期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约 5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33 亿元,流动资金约 17 亿元,投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二期、三期项目初步测算投资金额合计约 53 亿元,启动时间及实际投资金额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6、项目前期筹备情况:公司于 2022 年上半年开始启动产能扩张计划,公司投资团队前期陆续赴国内相关省市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并对比各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公司前期组织了技术研发团队针对 N 型电池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公司目前有 TOPCon电池实验线,完成了 182mm、210mmTOPCon 电池组件研发流程及相关产品认证(公司 TOPCon 电池组件产品已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 VDE 颁发的编号分别为
EG-XXXNT66-HU/BF-DG 、 EG-XXXNT60-HU/BF-DG 、 EG-XXXNT72-HL/BF-DG 、
EG-XXXNT60-HL/BF-DG、EG-XXXNT54-HL/BF-DG 的认证证书,公司 TOPCon 电池组件 TUV 莱茵认证正在进行中),公司对 TOPCon 技术、设备、投资成本、厂区布
局已经进行了选型评估,认为当前投资建设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
具备经济可行性和快速转化为产能的条件。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全椒县人民政府

  乙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及 10GW 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建设基本内容: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50 亿元,建
设 10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二期项目为 10GW 光伏切片项目,三期
项目为 10GW 光伏组件项目,二期、三期项目初步测算投资金额合计约 53 亿元,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若项目建设内容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

  (3)项目建设周期:一期项目于 2022 年 10 月份启动,2023 年 4 月份竣工,
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投产。二期、三期项目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项目厂区及用地:

  (1)项目选址:初步选址于全椒县经济开发区(具体土地位置、面积以土地红线图为准)。

  (2)用地面积:项目(年产 10GW 光伏电池、10GW 光伏切片及 10GW 光伏组
件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000 亩。

  (3)规划用途:建设生产厂房及厂务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用房,最终具体规划以审批结果为准。

  (4)土地用途:本项目所约定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项目建设。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向第三方转让、出租。

  3、公司设立:

  乙方指定其下属子公司即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出资在全椒县注册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下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5 亿元人民币,本协议签约公司仅作为乙方在甲方项目投资过渡公司,待常州亿晶在甲方的新公司设立后,本协议乙方之权利、义务,将由常州亿晶及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对项目公司履约情况承担连带责任。

  4、 相关政策:


  鉴于本项目投资体量大,产出贡献高,每期项目享受同等投资政策,具体政策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项目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审批、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具体事项,为乙方项目公司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甲方负责将 110 千伏电源输送至企业用地红线外,厂区内部变电站由乙方负责出资建设,纳入甲方代建内容。

  (3)同时扩容经开区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至 5 万吨,确保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正常处理。

  (4)甲方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均适用于一期、二期及三期项目,且相关政策能够如期兑现到位,因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甲方确认,为支持乙方长期发展,除本协议第二条提及的 1000 亩项目
用地外,在乙方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全部投产后 2 年内(2025 年 12 月底
之前),若乙方有其他制造业项目发展需求,甲方承诺为乙方另行提供 1000 亩土地且享受本协议同等政策,因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环评、安评、能评、规划设计、职业卫生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2)在项目实施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甲方以外区域,不得将项目公司的产值、税收调剂至甲方以外区域。

  (3)乙方确保项目投资及时到位、如期投产。在乙方全面完成回购前,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项目公司不得引入新的股东或战略合作者,不得将本协议
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项目公司之外的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一切信息严加保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等违约责任,直至守约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追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全面履约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协议或者修改协议履行的内容和方式。

  8、附则:

  (1)协议文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就项目投资的总框架协议,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将与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就项目分阶段另行分别签署补充协议和相关协议,具体以届时约定为准。补充协议和相关协议将由届时各方盖章且授权代表签字完毕,并经各方完成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后即正式生效。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完成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后签字盖章即生效。

    五、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有助于公司充分把握当前 N 型光伏产品的重大发展机遇,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高效优质产品,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公司各生产工艺段的协同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东厂区 5GW
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预计 9 月底陆续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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